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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12-18 16:21:15 人气:0
摘要: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广东省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》(粤办函〔2021〕366号),推进我省医疗器械监管综合改革,创新审评审批服务方式,不断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,激发企业发展
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广东省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》(粤办函〔2021〕366号),推进我省医疗器械监管综合改革,创新审评审批服务方式,不断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,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市场活力,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,更好满足公众安全用械需求,提出以下工作措施。
一、深入优化审评审批流程
1.审评审批全面提速。实现省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压缩50%。首次注册审评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至40个工作日,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,补充资料后技术审评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。行政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。
2.提升受理服务效能。制定科学合理、统一规范的受理标准和服务指南,属首次注册事项的,在受理环节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、合规性、一致性进行指导、审查。优化受理服务,完善电子申报功能,对申请人已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确认关联,避免重复提交、重复补正,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。
3.健全分路径审评机制。根据产品审评难易复杂程度,合理配置审评资源,实行分路径审评。不断优化审评任务分派规则,制定纳入简易审评流程的产品目录,建立单独审评通道,实行快速审评,重点关注产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检验报告、说明书、临床评价等相关资料。对不发生产品类别调整、强制性标准变化的延续注册项目,原则上技术审评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。
4.完善补正预审服务。畅通网上咨询沟通渠道,指导申请人准确理解补正要求,提高补正准确率。完善补正资料预审管理,对在沟通交流中存在的重大技术分歧的,应召开专家咨询会或专家论证会。在补正环节可申请补正资料预审查服务,也可直接提交补正资料进入技术审评。审评部门应自收到预审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意见。对通过预审的,预审资料默认为补正资料。
5.优化现场检查流程。完善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,并联开展技术审评和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。结合企业日常监管和质量信用情况,采取现场检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,明确是否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形,避免重复检查。探索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注册核查模式。对提交自检报告的,在体系核查时一并开展自检能力核查。
6.实施主文档登记制度。逐步开展省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,构建主文档登记平台与数据库。制定注册申请人使用主文档信息指南,简化申报资料,规范申报行为。对首次注册、变更注册适用主文档登记,审评部门收到关联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后,对主文档资料一并审评,减少对原材料和关键元器件的重复评价。
7.简化已上市产品注册审批。支持已上市进口产品和省外产品迁入我省注册。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以独资、合资或者合作方式在我省设立的企业,以及跨省兼并、重组或属同一集团的省内企业,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,可使用原产品注册时的有关申报材料。对产品分类明确、临床评价证据充分的,技术审评时可仅对产品执行标准、检验报告进行审查,原则上审评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,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时间另计。
8.统一技术审评标准。建立以技术审评为主导,核查、检验为支撑的注册管理技术体系,加强省内常见产品技术审评要点和检查要点制修订。对列入《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》中的部分技术成熟、风险较低的二类产品,免于提交临床评价资料。建立多方会商工作机制,定期协调解决审评、检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,统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尺度。
9.强化产品分类管理。突出产品分类在全链条监管中的基础作用,建立分类会商机制,实现审评、检验、监管、执法各环节联动和信息共享,及时研究解决分类管理中遇到的典型问题。优化分类界定工作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。主动梳理分类界定工作中的共性问题,加强指引,减少重复分类界定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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